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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

第一条 历史沿革
     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  (以下简称中经咨询)是1992年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成立的独立的科研事业单位。几经体制改革,中心现已完全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作。

第二条 宗旨
     中心以“深入调查研究,服务发展经济”为宗旨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,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,抓住学习实践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、法规,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,积极开展社会经济调查和研究工作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研究交流、做好信息咨询服务、科研项目开发、促进商品市场开拓,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作出积极贡献。


第二章 基本任务


第三条、社会经济调查
  1、根据党和国家重大决策以及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,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制定中心非政府调查规划及工作计划,为各级政府建言献策,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  2、接受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国外企业单位的专项委托,组织相关专家、学者开展专项调查研究。

第四条、学术研究交流
  1、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,确立相应研究课题,进行相关研究,积极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。
  2、保留少数精干专职研究人员与适量外聘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方式,组成中心一支多领域、多学科、高水平研究队伍,以利开展学术研究工作。
  3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小型、中型或大型课题研讨会。
  4、积极开展国内和国际间学术研究交流活动。
  5、作好研究动态、研究资料的编纂的交流,提高编撰、出版、发行成果上报的工作。

第五条  科研项目开发
  1、鼓励开发管理软件项目,并组织市场开发和专利登记。
  2、承担国家或地方软科学研究项目,组织国家机关、科研单位、大专院校的专家、学者共同攻关,协作完成。
  3、牵头组织自然和社会科学科研课题的开发研究。
  4、其它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开发。

第六条  商品市场开拓
  1、接受企业委托进行新产品开发的市场调研。
  2、组织名、优、新、特产品展销。
  3、协助地方或企业开展产品宣传。
  4、开展有关商品销售的其它业务。

第三章 组织机构


第七条、中心机构
  1、领导机构
  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。中心设立主任一人,副主任若干人。由主任、副主任组成主任办公会议。
  2、办事机构
  中心设办公室、业务处、调研处、财务处等:负责中心行政、文秘、人事、财务、后勤等工作,保证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。

第八条、业务机构
  3、地区性分中心
      分中心是中心在当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。分中心业务受中心的指导协调。分中心经济上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发展。按年度上缴管理费。分中心主任由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任命。

  4、办事处
       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在部分地区设立办事处,作为派出机构。负责中心在区域内的业务工作,并在授权范围内相对独立地开展有关业务活动。凡未列入中心计划的业务,不得以中心及相关名义对外运作,其责任由运作人自负与中心不相干。办事处坚持自收自支、自负盈亏,并按年度上缴管理费。办事处主任由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任命。

  5、工作站
       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各分中心、办事处可在属地行政区域设立工作站。工作站原则上接受办事处的组织协调和管理,按年度向办事处交纳管理费用。其主任任免由办事处统一申报,经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批并备案。

第四章 管理制度

第九条、管理体制
      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。坚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